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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研院发[2013]4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国防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由研究生院负责,监督工作由校监察处负责。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组成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系)、校区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可由院长(系主任)或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各院(系)、校区还须设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院(系)、校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监督小组组长可由各院(系)、校区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三、录取规模

   在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础上,结合各院(系)、校区实际情况和2013年生源情况,确定各院(系)、校区的录取规模。各院(系)、校区应严格按照该规模进行录取,但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节本院(系)、校区内各学科的招生数量。

   四、复试工作

   1.复试基本线

   统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说明:↓代表与2012年相比,分数线有所下降;↑代表与2012年相比,分数线有所上升。

学 科四科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哲学[01]310 ↓50 ↓80 ↓
经济学[02]、管理学[12]、

金融硕士[0251]

360 ↓5585 ↓
法学[03]3405585
外国语言文学[0502]、翻译硕士[0551]3605585 ↓
理学[07] *300 ↓5080
工学1(一般学科[08],含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设计学[0872](工业设计和设计艺术学方向)320 ↓50 ↓80 ↓
工学2(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电气工程[0808]、建筑学[0813]、土木工程[0814]*、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城乡规划学[0833]、风景园林学[0834]、建筑学硕士[0851]、城市规划硕士[0853]、风景园林硕士[0953]、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微生物学[071005])330 ↓50 ↓85 ↓
工学照顾学科(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310 ↓5080
设计学[1305](数字媒体方向)340 ↑55 ↑85
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32050180

   注:(1)理学[07]*不含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微生物学科[071005];工学2土木工程[0814] *不含桥梁隧道与工程[081406]

  (2)工程硕士[0852]相应领域的学校复试基本线与相对应学科的工学复试基本线一致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类别考生的复试基本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

   联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 科总分外语综合能力
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

公共管理硕士(MPA[1252])

165 ↑50 ↑100
会计硕士[1253]

工程管理硕士[1256]

210 ↑60 ↑120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类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科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城乡规划学[0833]33050508080
其他学科29045457575

   2.复试准备

   (1)复试资格线的确定

   学校复试基本线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学科复试资格线在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本学科招生规模(不含校内外推免生)的130%左右。对于具有国防、军工专业背景且报考理学、工学学科的考生,其学科复试资格线可参照照顾学科的政策确定。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各位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认证办法见附件1)。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考生资格审查后,各院(系)须认真填写复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并由审查人和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3.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对学术型及专业学位考生的面试要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对专业学位考生,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1)笔试: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科目及范围见各院(系)的复试指导。笔试安排在3月16日下午14:30~17:30,时间为3个小时,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3)外语听力及口语;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6)特长与兴趣;7)身心健康状况。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及证明等)。

   (3)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报考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考生的复试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统一组织进行。

   五、录取工作

   1.正常录取

   (1)各学科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应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考生的最后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各学科按招生指标进行录取,但须保证一定的复试淘汰率,招生指标未完成部分可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

   (4)各学科应及时在网上和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考生最后成绩排序。

   (5)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录取工作单独进行,校本部相关学科应给予协调配合。

   2.校内调剂录取

   (1)校内调剂录取总体原则

   a. 对本学科(领域)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领域),可以在校内相近学科(领域)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

   b. 初试成绩原则上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的复试资格线,且满足调剂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c. 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校内调剂录取程序

   a.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的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并报送校研招办。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调剂录取原则、拟调剂录取人数、可调入考生的学科名单、调剂申请条件及第二次复试办法。

   b.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并送交校研招办。调剂报名结束后,校研招办将初审合格的报名材料转给接收调剂院(系)。各院(系)不能直接调转考生材料。

   c.各院(系)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复试办法由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确定,但必须在调剂录取工作方案中给予说明。

   d.接收学科可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第二次复试成绩确定录取标准。对来自同一学科的调剂考生,录取时应按最后成绩(初试成绩加第二次复试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从校外调剂录取

   (1)从校外调剂录取的原则

   a.生源不足的学科应积极调剂录取报考外单位的合格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第一学历为“211工程”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b.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调剂。初试成绩满足原报考学科我校的复试资格线,以及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c.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从校外调剂录取的程序

   a.各院(系)将接收校外调剂录取的相关要求报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在网上公布调剂信息。

   b.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校研招办开通教育部网站的调剂系统,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的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校研招办将符合学校有关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的电子档案转发给各院(系)。

   c.各院(系)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要求同校内调剂。复试结束后各院(系)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报校研招办,复审合格后履行录取手续。

   4.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校研招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有关流程将另文说明。

   六、时间安排

   1.各院(系)报送复试工作方案

   各院(系)应于3月5日下班前将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报送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审核后统一在网上公布,各院(系)随后也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内容应与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的内容保持一致。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本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监督小组名单及监督电话;

   (2)本院(系)各学科招生计划、复试资格线及复试考生百分比;

   (3)本院(系)各学科录取原则及办法;

   (4)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5)复试考生的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面试实施细则及时间、地点;

   (7)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2.各阶段工作时间表

时间内容
3月5日-6日(1)公布学科复试资格线;

(2)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3)公布复试方案

3月13~15日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16日下午14:30-17:30全校统一笔试
3月16日下午

~3月19日

(1)笔试评卷与面试;

(2)各学科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奖学金类别;

(3)需调剂录取学科上报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3月20日~4月8日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各学科报送拟录取库
4月8日~22日校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省招办
6月根据教育部批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1.关于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各院(系)的复试及录取工作须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2.关于硕士生奖学金评定

   校本部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按《2013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分别按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的文件要求进行。

   3.MBA、MPA考生的复试

   MBA、MPA考生的复试由管理学院负责组织,由MBA、MPA中心具体实施,有关时间和要求见MBA、MPA中心通知。

   4.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由所在的院(系)、学科负责组织,复试时间和要求等由相关院(系)、学科通知考生。

   5.关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待教育部公布国家分数线之后再组织进行,届时由研招办通知相关院(系)。

   6.新生体检及有关要求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校研招办联系人:胡乔迁 季景涛

   联系电话:86416113,办公地点:行政楼301房间

   学校监察处监督电话:86413389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3月1日

  附件1网上学历、学籍信息认证方法相关说明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报考硕士生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3201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生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

  哈工大机电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

机电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准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机电工程学院的具体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制订机电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赵 杰

  副组长:赵学增

  组 员:吴佩年、富宏亚、吴伟国、刘荣强、王武义、杨庆俊、姜 力、闫纪红、吕德生、彭月璇。

  二、成立复试督察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和投诉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陆念力

  组 员:赵 冰、王 芳、李骁宇

  督察电话:86416109,13054290585

  三、学院招生计划

  考虑历年各学科的招生情况、导师人均指导学生数量,制定各学科招生计划见附件1:

  四、国家推免生的复试 

  国家推免生不参加此次复试,国家统考 4科总分按国家推免生录取后所在二级学科、系、所、中心的统考生4科最高分计算,复试分按2012年秋季的复试分计算。

  五、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及复试考生百分比

  复试线: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布的复试资格基本线相同。

  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见附件2

  我院参加此次复试考生人数为331人,从中录取238人,全院复试考生人数为录取人数的139.07%。

  六、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 报到时间:2013年3月15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 报到地点:机械楼2楼2011。

  ● 携带材料:报名信息简表,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应届),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各种获奖及参加科研工作的证明材料。各位考生需要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

  ● 联系人: 吴佩年、彭月璇、于文男、于淼、王 芳、李骁宇。

   联系电话:86413811,86413809

  七、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在报到时进行。

  2. 复试笔试

  ● 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14:30-17:30,全校统一考试。

  ● 笔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3.复试面试

  ● 面试时间:2013年3月17日8:00-12:30,考生提前20分钟入场

  ● 面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 面试方法、面试实施细则

  面试总分为80分,分为4部分,每部分20分,各部分独立进行。

  第一部分 沟通能力部分:

  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学生对自己的自然情况、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特长与兴趣和身心健康情况作1分钟自述,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这部分考察学生的自然情况。

  老师进行简单提问,学生回答,1分钟。学生对老师给出的一篇短文进行讲述,讲述时间严格限定1分钟(该文已在室外阅读并准备了5分钟),这部分重点考察考生的阅读能力、记忆能力、提炼能力和表述能力。

  共5分钟。

  第二部分 外语交流部分:

  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先用外语进行简单问答,然后引入某一话题,考生已经对这一话题准备了5分钟。在围绕某一话题的情况下,与2位老师进行自然交流。

  共5分钟。

  第三部分 逻辑思维部分:

  考察学生逻辑分析能力、知识面和思维反应速度。出三道逻辑题,学生任选其二。每题10分。除给出选择结果外,重点考察考生的分析过程和思路清晰与否。

  共5分钟。

  第四部分 工程实践部分

  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学生创新能力。考题为某一具体工程问题,考生设计解决方案。题目为开放式的,没有固定答案。学生得到题目后有5分钟的准备时间。

  共5分钟。

  八、录取和调剂办法

  1.笔试和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和面试都单独设定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最后按初试4门科目成绩+复试笔试+复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序。具体步骤:

  2.3月18日8点以前公布复试笔试、复试面试最低录取线、拟录取考生名单;3月20日公布奖学金类别,23日完成录取工作。

  3.录取顺序和规则

  录取工作按二级学科(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设计学(工业设计方向)、设计学(数字媒体方向)、以及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分校)分别进行,按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的总成绩(四科统考+复试笔试+复试面试)在二级学科内排名,分类型(直攻博学术型、学术型、应用型、工程硕士)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分类培养和师生互选

  我院研究生实行分类培养,硕士生分为直攻博学术型、学术型、应用型和工程硕士4种类型培养。

  为突出我院学术研究和研究生培养能力,鼓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可以招收一名直攻博型工学硕士。

  考生填报研究生类型志愿表时同时申报导师,每位学生最多可以申报2位导师,该申报仅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不影响考生的录取。

  4.各类型申报条件

  (1)直攻博型工学硕士申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本科毕业学校为具有研究生院的59所院校的考生,且初试成绩不低于360分;

  ● 59所院校以外毕业的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370分。

   (2)学术研究型工学硕士申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本科毕业学校为具有研究生院的59所院校的考生,且初试成绩不低于350分;

  ● 59所院校以外毕业的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360分。

  5.调剂

  (1)系列内调剂

  对未被所报二级学科录取的考生,可在机电学院内其它二级学科,以及深圳研究生院、威海分校进行调剂。调剂的录取原则为根据本人调剂志愿(复试笔试时填写调剂志愿表),必要时由录取学科再次组织面试,按考生的最后成绩排序录取。

  (2)校内其他学科调剂

  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在校內相近学科进行调剂。

  (3)校外调剂

  学院积极协助所有未被录取的国家线以上的考生进行校内和校外调剂。

  附件2: 参加复试人员名单--331(2).xls

机电工程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201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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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5:3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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